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乡镇(街)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09:27:30  浏览:9870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乡镇(街)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乡镇(街)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抚政办发〔200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抚顺市乡镇(街)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抚顺市乡镇(街)安全生产
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我市“四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及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二、考核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是否制定安全生产的近、长期规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能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是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乡镇(街)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人员,提供工作场所、车辆、办公设施和经费等;
(四)是否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三、考核方法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每年开展一次,通过考核产生“安全生产达标乡镇(街)”,并从中评选出“安全生产先进乡镇(街)”。
(一)工作考核
按照《抚顺市乡镇(街)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的为“安全生产达标乡镇(街)”;低于80分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安全生产未达标乡镇(街)”。
1、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各类重、特大事故(不含煤矿);
2、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事故2起以上(不含煤矿)
3、超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二)工作步骤
1、自查申报。各乡镇(街)都要严格按照《抚顺市乡镇(街)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进行自查,于下年1月底前将自查的“安全生产达标乡镇(街)申报表”以及有关材料报送县(区)乡镇(街)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安考办”)。
2、组织考核。各县(区)安考办按照《抚顺市乡镇(街)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对自荐申报的乡镇(街)进行全面考核,并从达标单位中以不高于20%的比例推荐出“安全生产先进乡镇(街)”,于2月底前将考核结果及推荐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安考办。
3、审查批准。市安考办对申报安全生产先进的乡镇(街)进行审查,对申报安全生产达标的乡镇(街)进行核查。经验收达标后报请市乡镇(街)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批准。
(三)奖惩措施
经审查、考核,获得“安全生产先进乡镇(街)”的,由市政府予以表彰;符合“安全生产达标的乡镇(街)”条件的,由市目标考核领导小组授予“安全生产达标乡镇(街)”证书和标牌。其中,获得安全生产先进的乡镇(街)给予地区主要负责人3.5个月平均工资的奖励;对安全生产达标的乡镇(街)主要负责人,按安全生产管理跨度和工作难易程度给予不高于2个月的奖励;其它有关人员按一定比例奖励。所需费用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由各县(区)政府纳入地区安全生产规划的安全生产奖励资金中列支,自行解决。
对安全生产未达标乡镇(街),取消当年度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评比资格,并进行全市通报;连续两年不符合达标条件的乡镇(街)主要领导要做出书面检查,并建议组织人事、监察部门对其进行重点考核,安全生产工作存在行政管理重大失误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连续三年没有达标的,其乡、镇长或街道办事处主任必须引咎辞职。
四、具体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提高对目标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做到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确保目标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级政府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指派一名领导负责目标考核工作。各县(区)要立即组织制定目标考核实施方案,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三)全面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基层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高乡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奠定基础。
(四)要严格按照《抚顺市乡镇(街)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认真进行考核,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比资格,并对并关单位和责任人在全市通报批评。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成立以市政府副市长王宁为组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弘卓为副组长,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人事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监察局为成员单位的抚顺市乡镇(街)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目标考核的组织和领导。
市乡镇(街)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张弘卓兼任,副主任由市安监局总工程师殷晓庚担任。
市安考办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目标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考核标准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查、确认;向市目标考核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做好市目标考核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目标考核工作的初审和申报,督促、指导乡、镇(街)开展目标考核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确保目标考核工作健康发展。
附件:抚顺市乡镇(街)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略)
(发至乡、镇、街道)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2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2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税发[2002]1号
国家税务总局
2002-1-4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2002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做好2002年各项税收工作意义重大。《2002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已经2001年12月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报告。

2002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

2002年全国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会议精神及朱镕基总理视察国家税务总局时的重要指示,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迎接挑战,完善和稳定税制,强化税收征管,坚持科技加管理,进一步加快税收信息步伐,积极稳妥地推行征管改革,大幅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推进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做好各项税收工作,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多作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总的目标是:圆满完成和超额完成税收收入任务,有效发挥税收宏观调控作用。主要工作如下:
一、牢牢把握“完善和稳定税制,强化税收征管”的指导方针
今年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将给税收工作带来严峻的挑战。全国税务系统一定要把税收工作的困难看得重一点,以积极的态度正视困难,迎接挑战。同时,要充分认识到今年税收工作的潜力,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沉着应对,牢牢把握“完善和稳定税制,强化税收征管”的指导方针,苦练内功,在加强征管上狠下大功夫,努力实现应收尽收。要继续坚持税收经济观、依法治税观、科技管理观,与时俱进、融会贯通地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与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圆满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
二、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圆满完成2002年税收收入任务
2002年全国税收收入计划总额为16554亿元,比2001年实际完成数增长9.1%,增加1382亿元。其中,国税局收入计划为11483亿元,比2001年实际完成数增长9.9%,增加1030亿元;地税局收入为5071亿元,比2001年实际完成数增长7.5%,;增加352亿元。全国税务系统要进一步深入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控制税源,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挖掘潜力,增加税收收入。要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严密欠税核算,严格控制新欠,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清理陈欠,。要进一步强化税务登记管理,制定新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协调好与工商、银行等部门在税务登记方面的信息传递关系,清理漏征漏管户,从源头上加强税收控管。要加强发票管理与检查,利用金税工程进一步严厉打击虚开、伪造和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并切实加强普通发票管理与检查。要加大反避税和对大型跨国企业的征管力度,防止各种形式的虚假亏损。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工作。
三、完善和稳定税制,积极落实各项税收政策调整措施
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落实好近年来出台的扩大内需的税收政策,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新出台的税收政策调整措施,支持经济发展。要落实好所得税分享改革,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办法,做好所得税征管工作,保证改革的平稳过渡;要严肃财经纪律,根据新征管法的要求,按照规定的征管范围和税款入库级次,及时足额将税款组织入库,确保所得税分享改革的顺利实施。要做好开征燃油税的各项准备工作,从燃油税税种的登记等基础管理工作入手,摸清税源,依托金税工程建立并完善燃油税的现代征管系统,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对燃油税进行动态和准确监控。要做好农村税费改革扩大试点后的农业税征管工作,修订农业税条例和农业特产税规定,并制定农业税收征收管理条例,加强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对农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努力构建新的农业税收征管体制。要做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税收法规、规章清理及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和地方税制完善的有关工作。
四、深入贯彻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
要认真贯彻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办法。要结合新征管法的深入贯彻,继续落实好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精神,要加快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各地至少在一个地市级税务机关建立统一的符合当地实际、操作性强的岗责体系,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对执法行为进行评议考核,对检查出的执法过错人员严格进行追究。要强化日常的内部监督机制,重点做好日常执法检查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要做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和能级认证的各项准备工作,总局将于今年年中开始全面推行执法资格的认证工作,各地要做好有关培训教育工作。要规范各项税收行政立法行为,总局将出台关于税务部门规章及省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实施办法,并实行规范的税法公告制度,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执行。要牢固树立税收服务观,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把纳税服务作为行政执法行为的组成部分去落实。要建立纳税信誉等级制度,激励纳税人依法自觉履行纳税义务。要充分发挥“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的积极作用。
五、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力度,在巩固和扩大“三个关键战役”成果的基础上,把这项工作引向深入。要开展加油站税收专项整治行动,在限期安装和使用税控加油站的基础上,整治加油站税收秩序,对加油站按一般纳税人征税。要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集贸市场税收日常管理,整治集贸市场税收秩序。要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专项检查。要以查假票、查假帐、查假申报为主要内容,加大税务稽查力度。要落实重大案件督办制度,狠抓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选择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形成声势,震撼不法分子。
六、加强“免、抵、退”税管理和出口退税工作
根据今年出口退税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新形势,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推行工作。要加强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征、退税部门的职责,强化责任,密切协作,同时加强对“免、抵、退”税企业生产经营及出口情况的日常检查与监控管理,堵塞管理漏洞。要完善“免、抵、退”税软件,加快出口退税计算机审核系统与金税工程二期及征管软件的数据共享进程,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强“免、抵、退”税统计工作,详细统计企业申报办理预免、预抵税款和税务部门核销预免、预抵税款以及免、抵调库等情况,实现源头核算与全程监控。要统筹兼顾好出口退税指标,将出口退税指标及时用于免、抵调库,保证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要实行分类管理,对信誉好的重点企业优先办理出口退税。
七、完善金税工程二期,建设金税工程三期
全国税务系统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推进信息化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行金税工程建设。要按照“巩固、完善、提高、拓展”的原则,基本完成金税工程二期的建设,要进一步扩大防伪税控系统的覆盖面,加快推行进度;要进一步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努力使增值税专用发票大要案的发生率有明显降低;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尽快着手建设金税工程三期,要进一步推广CTAIS,完成每一个省选择一个地市级国税局、地税局推广应用CTAIS的工作;要按照《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抓紧做好业务功能整合、现有软件整合和一体化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其他功能组件的开发推广等各项工作;要积极推进国税局、地税局联网以及与外交部门间的联网;要树立信息管理观念,增强数据应用意识,加快推行税务监控系统,加大数据信息的应用力度;要加快政务信息化步伐,为金税工程三期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总局拟于年中召开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研究新时期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战略和部署,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做好准备。
八、坚持科技加管理,积极推进信息化支持下的税收征管改革
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方案》精神,扎实工作,落实好试点工作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化支持下的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完善新的征管模式,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要大力收缩基层征管机构,重点是撤销区(县)城区的税务分局、税务所,将执法权上收到区(县)级税务机关。要实现信息化支持下的税收专业化管理,并以此为基础,调整岗责体系,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要妥善处理好征管改革带来的机构、人事制度改革问题。
九、大力加强税务干部的教育和培训
各级税务机关要适应新形势,切实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要把干部培训作为一件大事,常抓不懈,并建立系统化和规范化的培训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对税务干部信息技术知识及应用的培训工作力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头用,在税务系统掀起一个比学用信息技术的高潮。要适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加强有关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培训。要注意加大“免、抵、退”税政策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力度,保证“免、抵、退”税办法的顺利推行。
十、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
今年是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各级税务机关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切实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率。要继续深入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查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夯实税务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基础,使税务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真正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要把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作为突破口,进一步清理确定行政审批项目,制定审批程序,明确审批职责,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要认真执行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继续落实好总局的有关规定,防止“会议多、文件多、办班多、评比多、出书多、检查多”等问题的反弹,切实解决“文山会海”问题。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切实解决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效率。要高度重视调查研究,深入实际,解决作风漂浮的问题。要制定和落实好调查研究计划,明确调研目的,丰富调研成果,多出调研精品。要坚决改变简单地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地做法,在狠抓制度落实上下功夫。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在加强作风建设中起示范作用。要注意解决干部职工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地困难和问题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 18 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于2003年6月9日经省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


省 长

二○○三年六月十一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苏省
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草案)

为保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统一,决定废止《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1996年5月13日省政府第73号令)。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