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哈国界的补充协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21:04:08  浏览:9999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哈国界的补充协定

中国 哈萨克斯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哈国界的补充协定


(签订日期1997年9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为了明确和确定已达成一致的中哈国界第六十九界点至终点之间的边界线走向,并作为对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哈国界的协定》的补充,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中哈国界线自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哈国界的协定》第二条所述的第六十九界点起沿无名山山脊线(原苏联地图为灭里几阿纳依内山岭)向西偏西南行,至第七十界点。该界点在上述山脊线上6570米高地(原苏联地图为6637.0米高地)上,位于中国境内6161米高地(原苏联地图为6107.0米高地)上,北偏西北约3.6公里,哈萨克斯坦境内5790米高地(原苏联地图为无名山)东南约9.8公里。
  从第七十界点起,国界线沿无名山(原苏联地图为腾格里塔乌山)山脊线大体向西行,至第七十一界点。该界点是中哈国界线的终点,在汗腾格里峰6995米高地(原苏联地图为6995.2米高地)上,位于中国境内6161米高地(原苏联地图为6107.0米高地)西偏西北约8.0公里,中哈国界线上6105米高地(原苏联地图为6146.0米高地)西南约11.2公里。
  上述中哈国界线,用红线标在比例尺为十万分之一的中国地图和原苏联地图上。在国界线叙述中所用长度均系从这些地图上量取的。
  用红线标绘中哈界线的上述地图附在本协定之后,并作为其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条 缔约双方同意,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哈国界的协定》中第一、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和第八条款的规定在本协定中同样适用。

  第三条 缔约双方应在完成为使本协定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程序后相互通知。
  本协定自最后一份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生效。
  本协定于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四日在阿拉木图签署,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哈文和俄文写成。如对文本的解释出现分歧,缔约双方以中文、俄文文本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全 权 代 表         全 权 代 表
    李  鹏           纳扎尔巴耶夫
    (签 字)           (签 字)
                    (总统)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印发《标准定额司200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关于印发《标准定额司200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标综函[2003]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标准定额司200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标准定额司2003年工作要点

  二○○三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做好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意义重大。今年我司工作总的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按照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为重点,继续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和造价管理工作的改革,促进工程建设标准和造价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全面开展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框架的研究和编制工作

  编制和完善工程建设体系框架是完善标准体系的基础,是当前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的一项紧迫的任务。在总结标准体系编制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框架研究和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组织各专业部门、各行业标准管理机构,研究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框架的编制计划,争取年内完成各部分的初稿。对已完成标准体系框架的部分,抓紧开展急需标准的制定工作,以通用标准为重点,尽快提高覆盖率,为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创造条件。

  二、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日常管理和宣贯培训工作

  按照每一部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组建一个咨询委员会的原则,开展强制性条文咨询委员会和部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按照《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城乡规划、城镇建设、房屋建筑部分)划分的专业领域,组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指导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开展《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版的宣贯培训工作,各地年内要把从事房屋建筑活动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系统培训一遍,并结合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开展《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版实施的监督检查。

  三、开展《强制性条文》修订和技术法规的试编工作

  今年要对《强制性条文》各部分的情况进行一次摸底,需要修订的及时纳入计划开展工作,急需修订的城镇建设部分,年内要完成修订。依托《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咨询委员会,开展房屋建筑技术法规试编的前期准备,并继续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城镇燃气专业技术法规试编工作。

  四、落实标准复审的后续工作,巩固标准复审成果

  根据2002年对1995年及以前标准全面复审的结果,组织各专业部门、各地以及各行业标准管理机构,上半年完成拟废止标准的公告和对继续有效标准的确认工作;对需要修订或局部修订的标准,区分轻重缓急,纳入年度计划。需要局部修订的标准,早做安排。

  五、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

  加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的宣贯力度,使业主、施工企业、中介机构以及广大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计价规范》内容和操作方法,按照《计价规范》的要求,在招投标工程中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抓紧制定与《计价规范》配套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和综合单价的编制工作。结合《计价规范》的实施,研究制定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相关办法。

  六、加强工程造价计价的监管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要求和建设部的总体部署,依据有关法规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7号令)加强工程造价计价的监管。指导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对建设各方主体在确定承发包工程的标底、投标报价、中标价、合同价和结算等计价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投资效益服务。

  七、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规范管理

  按照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意见,加大对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规范力度,制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指导各专业部门、各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机构,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的检查和监督,结合年检,对违规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工程造价执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保证工程造价咨询的服务质量和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

  八、建立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体系,会同国家计委开展急需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制定工作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体系的研究和编制。抓紧《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公安戒毒所建设标准》、《治安拘留所建设标准》、《固定刑场建设标准》、《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标准》、《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的制定工作,尽快发布实施。完成《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的修订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的编制工作。

  九、推进建设产品的质量认证工作的开展

  组织开展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开展建设系统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以及对检测实验室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抓好全国无障碍设施电视电话会议各项部署的落实,开展无障碍设施示范城创建活动

  按照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认真抓好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各项工作。重点做好全国首批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的创建工作,通过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抓紧“老龄设施”建设所需标准规范的制定,为老年人更好地参与社会活动创造条件。


前耶鲁大学校长、中国的大学与雅典网友Joanna——第三只眼睛看中国的大学

龙城飞将


  我在博客上转帖了一篇文章《前耶鲁大学校长:中国大学是世界最大的笑话》,文章提交者:余何,加帖在 文化散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文章里讲道:“曾任耶鲁大学校长的小贝诺•施密德特,日前在耶鲁大学学报上公开撰文批判中国大学,引起了美国教育界人士对中国大学的激烈争论。”
  
  雅典学园博友Joanna提交评论说,《环球时报》致电耶鲁大学校方说过,该校学报从未刊登过传闻中的这篇文章。近期耶鲁大学校刊没有任何关于中国大学的内容。一篇名为《戳穿谎言:“耶鲁大学校长撰文”是如何形成的?》的网文揭开了谜团:此文是用1987年施密德特在耶鲁开学典礼上的演讲移花接木拼凑而成的。“在亲爱的博主发文前一个月,即2月4日,正牌耶鲁大学校长Richard Levin告诉英国卫报,中国大学将很快超越世界顶级名校。谎话是说不得的,除非您很enjoy被戳穿的感觉。”

  我不知道他/她称谁为“亲爱的”,若他/她是一位靓女,并且是称呼我,那我是受宠若惊。又不知“您很enjoy被戳穿的感觉”是指我还是别的谁,我们被戳穿了什么?

  我上了该博友的博客,读了他/她的一些文章,发现他/她知识渊博,学贯中西,精古文,通西语。自己的文章与给别人的留言时均不乏有深厚的功底与幽默辛辣的风格。特别是他/她的一篇博文:《看一个“法学家”以无知和无耻来诽谤孔子》批评贺卫方也是具备了这样的特点。

  记得很多年前,有一本书名叫《第三只眼睛看中国》,似乎说德国某博士或教授的大作,该书研究中国改革开放的政策与实施的效果,曾经引起许多国人的共鸣。支持的人认为该书切中时弊,是一本好书。后来有人爆料证明说,该书是伪作,并非译自国外,而是出自国人之手。但不管怎样,这本书提出的问题是值得人们深思的。

  关于前耶鲁大学校长的高论及博友Joanna我想有如下感想:

一、 关于文章的真伪问题的考证

  博友Joanna对文章的真伪作了如下考证:《环球时报》致电耶鲁大学进行询问,该校对文章予以否认。一篇网文解开谜团:此文是用1987年施密德特在耶鲁开学典礼上的演讲移花接木拼凑而成的。
  博友Joanna考证给了我们这样的路径:耶鲁大学学报没有发表这样的文章,这文章是用耶鲁大学前校长13年前在耶鲁开学典礼上的演讲“拼凑”而成的。根据Joanna的考证,我们可否这样理解:耶鲁大学前校长确实是说了这样评论中国大学的话,网上流传并非空穴来风?
  如果是这样,“谎话”被戳穿就不知从何说起了。

二、 如何看待“前耶鲁大学校长”的高论:

  这篇文章我是转帖的,若原文是一篇文章,相信转帖者也是经过编辑的。编辑者把高论小结为七个观点,我们的重心应当是考虑这些观点是否针砭到中国大学之弊:
  1、“做大做强”就是“课程多,老师多,学生多,校舍多”。“学者退休……就是告别糊口的讲台,极少数人对自己的专业还有兴趣……他们没有属于自己真正意义上的事业”。校长“在退休前利用自己权势为子女谋好出路。”
  2、知名大学跻身“世界百强”是把＀“把经济上的成功当成教育的成功……是人类文明史最大的笑话。”
  3、近年来连续发生师生“血拼”“是大学教育的失败”,我们“鄙视一个没有自由思想独立精神的教师。”
  4、中国大学的“官本位”下,“权力主宰一切”,“文科的计划学术,更是权力对于思考的祸害,这已经将中国学者全部利诱成犬儒,他们只能内部恶斗。缺乏批评世道的道德勇气。”
  5、针对大学生就业难,“大学教育不是为了求职,而是为了生活”,否则大学教育就会偏离“对知识的忠诚”。
  6、中国大学的考试作弊、论文抄袭、科研造假等“是一种骇人听闻的腐败”,中国大学不存在真正的学术自由,“对某些人利益的迎合,损害了大学对智力和真理的追求”。
  7、最后,他说“一些民办教育,基本是靠人头计算利润的企业。”
我认为该文讲到的主要观点无疑是正确的:即他的文章道出了中国大学的弊端。其实,这篇文章是不是前耶鲁大学校长在该校学报上发表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文章所讲的是不是真话,是不是值得我们国人对自己国家的大学教育进行反思。从这个角度看,这篇文章有点类似“第三只眼睛看中国的大学”。

三、 从经济学角度看中国的大学

  伟大的经济学家、伦理学家斯密讲过,企业家都是经济人,他们在向社会提供合格产品的同时赚取合理的利润。他的观点,即把他的“经济人”与“道德人”结合起来看,类似中国人所讲的“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或者“君子好财,取之有道”。但如果不择手段,就变成了近时代西方经济学家研究与批判的“机会主义者”,也就是为了自己,不择手段,走到了道德谴责的地步,甚至犯罪的边缘。“经济人”是中性词,“机会主义者”却带有批判的色彩。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中国的大学,别有一番滋味。中国的大学,是一种生产过程,可以用经济学来解释。它们输入的是作为原材料的新生和教育资源,包括校舍、教师的劳动等,输出的合格的可以服务于社会的人才。中国的大学也追求利益,可以用“经济人”来解释。它们所追求的利益既包括直接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政治(社会)利益等。
  大学中的官僚更是这样。“经济人”很容易滑到“机会主义”上面去。例如,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但人民政府的官员却是为自己的人民币服务。大学是“经济人”,大学的官僚、博导等却多是“机会主义者”。正因为如此,才有博士的利益链条,有的博导成了学术包工头,有的博士成了学术包工头的“奴隶”,学生做课题,博导拿钱,有的博士为了毕业要跳楼。这种利益链条又是大鱼吃小鱼式的,所以又可以称为生物链条。而且这是不守社会规则和道德底线的,是一种鲨鱼横行的不平衡的生物链条。在链条的最底端,是最弱的,只有被吃的份,没有吃别人的机会。

  2010-3-18
  作者博客:http://www.yadian.cc/people/6493/0/
        http://blog.sina.com.cn/rss/zjysino20080207.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