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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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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41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


2012年第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41批)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38批)予以公告。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41批)


2012年10月16日






附件: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第241批)

第一部分 新产品
一、汽车生产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1 解放牌 载货汽车 CA1053
载货汽车底盘 CA1053
客车 CA6120
多用途货车 CA1021
随车式起重牵引运输车 CA5250JQQ
2 长春一汽轻型车厂 1 华凯牌 载货汽车 CA1040
载货汽车底盘 CA1040
厢式运输车 CA5040X
仓栅式运输车 CA5040CCY
3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2 大众牌 轿车 FV7146、FV7147
4 东风汽车公司 3 风神牌 纯电动轿车 DFM7000
5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载货汽车底盘 EQ1120、DFL1190
自卸汽车 DFL3120
自卸汽车底盘 DFL3120
客车底盘 EQ6540、EQ6119
6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客车 DFA6760
客车底盘 EQ6620、EQ6850
囚车 DFA5040X
宣传车 DFA5040X
小学生专用校车 DFA6581
流动服务车 DFA5040X、DFA5043X
运兵车 DFA5042X
俊风牌 多用途乘用车 DFA6400
绿化喷洒车 DFA5030GPS
7 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客车底盘 EQ6620
小学生专用校车 EQ6661
幼儿专用校车 EQ6661、EQ6750
8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厢式运输车 EQ5026X、EQ5022X、EQ5021X
9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 4 东风标致牌 轿车 DC7165、DC7164、DC7163
东风雪铁龙牌 轿车 DC7165、DC7237、DC7163、DC7207
10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5 斯柯达(SKODA)牌 轿车 SVW71613CS、SVW71613ES、SVW71613FS、SVW71413DR、SVW71613BS、SVW71413AR
11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6 别克(BUICK)牌 轿车 SGM7150
赛欧(SAIL)牌 纯电动轿车 SGM7001
12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7 青年牌 纯电动城市客车 JNP6120
豪华旅游客车 JNP6140、JNP6120
13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 9 北京牌 厢式运输车 BJ5070X、BJ5074X
仓栅式运输车 BJ5070CCY、BJ5040CCY、BJ5074CCY
底盘 BJ1070、BJ1074
普通货车 BJ1070、BJ1074
1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 福田牌 载货汽车 BJ1036
载货汽车底盘 BJ1036、BJ1123
轻型客车 BJ6546、BJ6526、BJ6516
厢式运输车 BJ5036X、BJ5123X
仓栅式运输车 BJ5036CCY
多用途乘用车 BJ6486、BJ6546、BJ6526、BJ6516
多用途货车 BJ1027
多用途货车底盘 BJ1027
15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1 北京牌 轿车 BJ7200、BJ7180、BJ7230
16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11 北京现代牌 多用途乘用车 BH6471、BH6475、BH6476、BH6470
17 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 12 北京牌 多用途乘用车 BJ6400、BJ6390
18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5 长城牌 多用途乘用车 CC6460、CC6461
流动服务车 CC5031X
轿车 CC7150
19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8 夏利牌 轿车 TJ7103
20 河北中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9 田野牌 运动型乘用车 BQ6400
21 包头北奔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27 北奔牌 越野载货汽车 ND23100
越野载货汽车底盘 ND23100
载货汽车 ND11604、ND13100
载货汽车底盘 ND13104、ND11604、ND13100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ND5310GJB
22 上海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 33 雪佛兰(CHEVROLET)牌 多用途乘用车 SGM6475
23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3 中华牌 轿车 SY7160
24 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9 哈飞牌 多用途乘用车 HFJ6401
25 上海汽车商用车有限公司 41 大通牌 轻型载货汽车底盘 SH1042
厢式运输车 SH5042X、SH5043X
商务车 SH5042X、SH5043X
工程车 SH5042X、SH5043X
救护车 SH5042X、SH5043X
检测车 SH5042X、SH5043X
流动服务车 SH5042X、SH5043X
26 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44 畅达牌 下水道疏通清洗车 NJ5250GQX
跃进牌 纯电动载货汽车 NJ1027
纯电动载货汽车底盘 NJ1027
27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5 安凯牌 纯电动客车 HFF6101
28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6 江淮牌 轻型客车 HFC6491
多用途乘用车 HFC6491
轿车 HFC7130、HFC7202
29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58 三菱牌 两用燃料轿车 DN7160
东南牌 轿车 DN7154
30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61 江铃全顺牌 小学生专用校车 JX6601
江铃牌 工程车 JX5032X
31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63 斯达-斯太尔牌 载货汽车 ZZ1311
载货汽车底盘 ZZ1311
黄河牌 载货汽车底盘 ZZ1204
32 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63 豪曼牌 载货汽车 ZZ1048
载货汽车底盘 ZZ1048
仓栅式运输车 ZZ5048CCY
篷式运输车 ZZ5048CPY
33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64 解放牌 载货汽车 CA1168
载货汽车底盘 CA1168
厢式运输车 CA5168X
仓栅式运输车 CA5053CCY、CA5168CCY
冷藏车 CA5313X
牵引汽车 CA4252
篷式运输车 CA5168CPY
34 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68 欧铃牌 载货汽车 ZB1030
载货汽车底盘 ZB1030
35 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 69 东方红牌 自卸汽车 LT3162、LT3050
自卸汽车底盘 LT3162、LT3050
压缩式垃圾车 LT5070ZYS
自卸式垃圾车 LT5026ZLJ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LT5026ZXX
36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71 宇通牌 客车 ZK6858、ZK6119、ZK6126、ZK6110
医疗车 ZK5220X
37 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73 楚风牌 客车 HQG6660
38 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80 三一牌 随车起重运输车 SYM5160JSQ、SYM5161JSQ
39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 89 传祺(Trumpchi)牌 轿车 GAC7200、GAC7180
40 广州汽车集团客车有限公司 89 广汽牌 客车 GZ6111
41 广汽吉奥汽车有限公司 89 吉奥牌 多用途乘用车 GA6463
42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2 五菱牌 多用途乘用车 LZW6430
宝骏牌 轿车 LZW7108
43 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 94 红岩牌 载货汽车 CQ1255
载货汽车底盘 CQ1255
牵引汽车 CQ4256
4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6 长安牌 载货汽车 SC1030、SC1031
载货汽车底盘 SC1030、SC1031
厢式运输车 SC5031X、SC5030X
仓栅式运输车 SC5030CCY
45 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 96 翼虎(KUGA)牌 多用途乘用车 CAF6450
46 成都新大地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99 英伦牌 多用途乘用车 RX6453
47 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100 柯斯达(COASTER)牌 客车 SCT6704
48 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 101 王牌牌 载货汽车 CDW1030
自卸汽车 CDW3112、CDW3163、CDW3110、CDW3162、CDW3115、CDW3160、CDW3165、CDW3164、CDW3113、CDW3111、CDW3161、CDW3114
自卸汽车底盘 CDW3110、CDW3160
厢式运输车 CDW5030X
仓栅式运输车 CDW5030CCY
纯电动载货汽车底盘 CDW1160
纯电动工程车 CDW5030X
纯电动洒水车 CDW5164GSS
49 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01 大运牌 自卸汽车底盘 CGC3311
牵引汽车 CGC4252、CGC4253、CGC4180
50 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 106 斯卡特牌 载货汽车 LFJ1036、LFJ1040、LFJ1035、LFJ1030、LFJ1070
载货汽车底盘 LFJ1036、LFJ1040、LFJ1035、LFJ1070、LFJ1030
厢式运输车 LFJ5035X、LFJ5030X、LFJ5040X、LFJ5036X
仓栅式运输车 LFJ5040CCY、LFJ5036CCY、LFJ5030CCY、LFJ5035CCY
51 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09 通家福牌 运动型乘用车 STJ6490
52 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0 陕汽牌 城市客车 SX6122
客车底盘 SX6124
53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112 海格牌 客车 KLQ6129、KLQ6142、KLQ6896、KLQ6702、KLQ6115、KLQ6109
客车底盘 KLQ6680
厢式运输车 KLQ5030X
中学生专用校车 KLQ6706
中小学生专用校车 KLQ6106、KLQ6896、KLQ6756
医疗车 KLQ5101X、KLQ5121X
多用途货车 KLQ1032、KLQ1022、KLQ1030、KLQ1020
小学生专用校车 KLQ6106
指挥车 KLQ5030X、KLQ5020X
旅居车 KLQ5030X
54 四川南骏汽车有限公司 118 南骏牌 客车 CNJ6700、CNJ6701
55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119 奇瑞牌 城市客车 SQR6121、SQR6940、SQR6100
客车 SQR6101、SQR6100
开瑞牌 载货汽车 SQR1041、SQR1071、SQR1070
载货汽车底盘 SQR1041、SQR1071、SQR1070、SQR1062
厢式运输车 SQR5070X、SQR5071X
多用途货车 SQR1020
多用途货车底盘 SQR1020
邮政车 SQR5060X、SQR5061X、SQR5040X
集瑞联合牌 牵引汽车 SQR4181、SQR4251
56 西安西沃客车有限公司 120 西沃牌 客车 XW6123
57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23 金龙牌 客车 XMQ6115、XMQ6125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XMQ6127、XMQ6106
混合动力客车底盘 XMQ6121、XMQ6102
小学生专用校车 XMQ6900
58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25 中通牌 城市客车 LCK6720、LCK6660
客车 LCK6602
客车底盘 LCK6723、LCK6724
幼儿专用校车 LCK6750、LCK6570
59 河南少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26 少林牌 城市客车 SLG6898
小学生专用校车 SLG6800
幼儿专用校车 SLG6661、SLG6721、SLG6581
60 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 127 恒通客车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CKZ6126
混合动力客车底盘 CKZ6129

二、民用改装车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1 北京载通视音频广播技术有限公司 (一)09 载通牌 通信车 BZT5140X
2 北京天坛海乔客车有限责任公司 (一)11 天坛牌 工程车 BF5050X
3 北京攀尼高空作业设备有限公司 (一)17 京探牌 高空作业车 BT5063JGK
4 四维-约翰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25 威斯坦牌 救护车 BSY5040X
5 中天高科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二)08 中天之星牌 电视车 TC5056X
6 天津伊利萨尔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二)20 伊利萨尔(IRIZAR)牌 公路客车 TJR6110
7 河北安旭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三)70 安旭牌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AX5251ZXX
8 沈阳北方交通工程公司 (六)46 凯帆牌 清障车 KFM5076TQZ
9 丹东黄海特种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 (六)60 黄海牌 抢险救援照明车 DD5170X
10 长春双龙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七)30 龙帝牌 清洗车 CSL5080GQX
除雪车 CSL5250TCX
11 上海汽车改装厂有限公司 (九)21 申星牌 混凝土泵车 SG5391THB
12 南京客车制造厂 (十)02 雨花牌 通信车 NJK5033X
13 江苏女神汽车集团公司 (十)22 女神牌 厢式运输车 JB5060X
14 常熟华东汽车有限公司 (十)36 华东牌 流动服务车 CSZ5040X
15 江阴市汽车改装厂 (十)41 神探牌 通信车 JYG5020X
16 江苏友谊汽车有限公司 (十)45 友谊牌 小学生专用校车 ZGT6580
17 张家港市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46 春洲牌 轻型客车 JNQ6500
18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十)48 徐工牌 高空作业车 XZJ5060JGK
19 江苏中意汽车有限公司 (十)61 中意牌 工程车 SZY5056X
旅居车 SZY5100X
检测车 SZY5050X
20 鸿运汽车有限公司 (十)71 宏运牌 救护车 HYD5045X
21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十)75 海伦哲牌 救险车 XHZ5040X
22 安徽开乐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27 开乐牌 清淤车 AKL5120TQY
爆破器材运输车 AKL5070X
23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16 福龙马牌 下水道疏通清洗车 FLM5161GQX
24 福建蓝海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三)31 恒乐牌 指挥车 FLH5020X、FLH5030X
25 江西博能上饶客车有限公司 (十四)02 上饶牌 城市客车 SR6116
幼儿专用校车 SR6686、SR6576
26 江西江铃专用车辆厂 (十四)16 江铃牌 高空作业车 JX5045JGK
27 山东岱阳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五)10 岱阳牌 清障车 TAG5312TQZ
28 山东梁山通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五)14 通亚达牌 电视车 CTY5110X
29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豪沃客车有限公司 (十五)19 黄河牌 幼儿专用校车 JK6660、JK6720、JK6600
30 济南豪瑞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五)46 圆易牌 压缩式垃圾车 JHL5164ZYS
清洗吸污车 JHL5161GQW
31 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十五)70 东岳牌 洗扫车 ZTQ5101TXS、ZTQ5100TXS、ZTQ5160TXS
32 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 (十六)06 开瑞牌 仓栅式运输车 SQR5020CCY
33 郑州宏达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十六)21 银盾牌 自卸式垃圾车 JYC5020ZLJ
34 十堰众隆汽车有限公司 (十七)63 运王牌 自卸汽车 YWQ3054
35 随州市力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七)69 醒狮牌 供液车 SLS5310TGY、SLS5253TGY
36 湖北精功科技有限公司 (十七)73 精工楚天牌 压缩式垃圾车 HJG5160ZYS
37 湖北程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七)74 程力威牌 洒水车 CLW5040GSS
38 湖北合力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七)79 神狐牌 下水道疏通清洗车 HLQ5160GQX
宣传车 HLQ5129X
39 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十七)87 江特牌 清障车 JDF5160TQZ
40 随州市东正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七)89 炎帝牌 自卸式垃圾车 SZD5160ZLJ
41 湖北宏宇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七)90 虹宇牌 高空作业车 HYS5120JGK
42 湖南省赛特汽车厂 (十八)13 赛特牌 客车 HS6662、HS6601
43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20 中联牌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ZLJ5250GJB
清洗车 ZLJ5162GQX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ZLJ5020TYH
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ZLJ5021ZXX
除雪车 ZLJ5030TCX
44 长沙佳利汽车有限公司 (十八)24 湘陵牌 城市客车 XL6821
舞台车 XL5041X
45 湖南省金华车辆有限公司 (十八)35 汽尔福牌 压缩式垃圾车 HJH5160ZYS
46 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 (十九)05 白云牌 指挥车 BY5042X
47 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 (十九)06 广环牌 压缩式垃圾车 GH5253ZYS
压缩式对接垃圾车 GH5250ZDJ
密闭式桶装垃圾车 GH5060X
48 佛山市路之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十九)25 路之友牌 仓栅式运输车 ZHF5042CCY
49 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十九)37 上元牌 工程车 GDY5045X
舞台车 GDY5070X
50 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 (十九)47 五洲龙牌 纯电动城市客车 FDG6113
51 广州广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九)48 广和牌 防暴车 GR5100X
52 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一)05 迪马牌 指挥车 DMT5048X、DMT5049X
餐厨垃圾车 DMT5160TCA
53 重庆耐德新明和工业有限公司 (二十一)08 山花牌 工程车 JHA5150X
54 重庆凯瑞特种车有限公司 (二十一)10 重特牌 自卸式垃圾车 QYZ5254ZLJ
55 四川省四通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二十二)33 佛莱特牌 自卸式垃圾车 FLT5160ZLJ
56 贵阳普天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三)03 鸿雁牌 邮政车 CPT5103X
57 西北医疗设备厂 (二十六)06 西北牌 救护车 XB5032X、XB5031X

三、汽车起重机生产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1 河南森源奔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六)37 森源牌 汽车起重机 SMQ5082JQZ
四、超限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1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二)16 卡瑞特牌 修井机 GYC5350TXJ、GYC5380TXJ
五、摩托车生产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1 金城集团有限公司 25 金城牌 两轮摩托车 JC250
常州山崎摩托车有限公司 山崎牌 两轮摩托车 SAQ125T
2 广州广本机车科技有限公司 73 广本牌 两轮摩托车 GB110、GB125
3 广东大福摩托车有限公司 74 大福牌 两轮摩托车 DF150
4 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75 洛嘉牌 两轮摩托车 LJ100T、LJ110
5 株洲南方摩托车有限公司 88 南雅牌 两轮摩托车 NY150
6 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 100 豪爵牌 两轮摩托车 HJ125、HJ150
7 重庆银翔摩托车(集团)有限公司 107
广州飞肯摩托车有限公司 飞肯牌 正三轮摩托车 FK150ZH
8 济南轻骑摩托车有限公司 108 轻骑牌 两轮摩托车 QM125T
9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110
株洲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 雅马哈(YAMAHA)牌 两轮摩托车 ZY100T
10 重庆望江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 111 望江牌 两轮摩托车 WJ125T
11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3 力帆牌 两轮摩托车 LF250
12 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18
江苏宗申三轮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 宗申牌 正三轮摩托车 ZS110ZH、ZS125ZH、ZS150ZH、ZS175ZH、ZS200ZH
重庆宗申机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 宗申牌 两轮摩托车 ZS150
13 浙江弘州摩托车有限公司 120 天鹰牌 两轮摩托车 TY100T
14 广州松铃工业有限公司 123 松铃牌 正三轮摩托车 SL150ZH
15 上海本菱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 128
浙江日雅摩托车有限公司 日雅牌 两轮摩托车 RY150T
16 西藏新珠峰摩托车有限公司 130
江门市珠峰摩托车有限公司 珠峰牌 两轮摩托车 ZF150
17 重庆万虎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131
山东万虎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 湘江牌 正三轮摩托车 XJ110ZH、XJ175ZH
18 广州市丰豪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 134 丰豪牌 两轮摩托车 FH100T、FH125、FH125T、FH150
19 重庆鑫源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137 鑫源牌 两轮摩托车 XY400
20 重庆银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39 银钢牌 正三轮摩托车 YG175ZH、YG200ZH
21 鹤山国机南联摩托车工业有限公司 154 森科牌 两轮摩托车 SK125、SK150

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38批)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1 东风汽车公司 3 风神牌 纯电动轿车 DFM7000B1ABEV
2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6 赛欧(SAIL)牌 纯电动轿车 SGM7001EV
3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7 青年牌 纯电动城市客车 JNP6120BEV1
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 福田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BJ6105PHEVCA
5 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44 跃进牌 纯电动载货汽车 NJ1027PBEVNZ
6 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44 跃进牌 纯电动载货汽车 NJ1027PBEVNS
7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5 安凯牌 纯电动客车 HFF6101K10EV
8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71 宇通牌 混合动力电动城市客车 ZK6105CHEVNG1
9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71 宇通牌 混合动力电动城市客车 ZK6120CHEVNG2
10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71 宇通牌 混合动力电动城市客车 ZK6120CHEVPG1
11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71 宇通牌 混合动力电动城市客车 ZK6120CHEVG2
12 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 101 王牌牌 纯电动洒水车 CDW5164GSSEV1
13 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 101 王牌牌 纯电动工程车 CDW5030XGCEV1
14 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 101 王牌牌 纯电动工程车 CDW5030XGCEV2
15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23 金龙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XMQ6127GHEV7
16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23 金龙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XMQ6127GHEV8
17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23 金龙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XMQ6127GHEV6
18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23 金龙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XMQ6127GHEV12
19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23 金龙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XMQ6127GHEV10
20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23 金龙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XMQ6106AGHEV2
21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124 金旅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XML6115JHEV38C
22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124 金旅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XML6115JHEV88C
23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124 金旅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XML6115JHEV38CN
24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124 金旅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XML6115JHEV88CN
25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25 中通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LCK6105PHENV1
26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25 中通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LCK6125PHENV1
27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25 中通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LCK6121HEV1
28 江西凯马百路佳客车有限公司 (十四)03 江西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JXK6116BPHEV1
29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20 中联牌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ZLJ5020TYHBEV
30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20 中联牌 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ZLJ5021ZXXBEV
31 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 (十九)47 五洲龙牌 纯电动城市客车 FDG6113EVG5

七、 新车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企业及产品
(一) 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序号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免检备案产品 《目录》序号
1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湖北省十堰市东环路1号,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九江大道1号 EQ6360PF10客车 3
EQ6360PF7客车
EQ6360PF8客车
EQ6360PF9客车
EQ6381LF10客车
EQ6381LF12客车
EQ6381LF13客车
EQ6381LF14客车
EQ6381LF15客车
EQ6381LF16客车
EQ6381LF18客车
EQ6381LF19客车
EQ6381LF22Q4客车
EQ6381LF4客车
EQ6381PFCNG客车
EQ6400LF10客车
EQ6400LF11客车
EQ6400LF12客车
EQ6400LF13客车
EQ6400LF14客车
EQ6400LF15客车
EQ6400LF16客车
EQ6400LF18客车
EQ6400LF19客车
EQ6400LF22Q4客车
EQ6400LF24Q4客车
EQ6400LF4客车
EQ6400LF7客车
EQ6400LF9客车
EQ6400PFCNG客车
EQ6411PF客车
EQ6411PF1客车
EQ6411PF2客车
EQ6411PF3客车
EQ6411PF4客车
EQ6420PF15客车
EQ6420PF18客车
EQ6420PF7客车
EQ6420PF8客车
EQ6421PF1客车
EQ6421PF4客车
EQ6381LF3客车
EQ6420PF10客车
EQ6420PF13客车
EQ6420PF14客车
EQ6420PF16客车
EQ6420PF17客车
EQ6420PF19客车
EQ6420PF20客车
EQ6420PF21客车
EQ6420PF22客车
EQ6420PF23客车
EQ6420PF6客车
EQ6420PF9客车
EQ6421PF2客车
EQ6421PF5客车
EQ6421PF6客车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九江大道1号 EQ6390PF11客车
EQ6390PF12客车
EQ6390PF13客车
EQ6390PF22Q4客车
EQ6390PF24Q客车
EQ6390PF3客车
EQ6390PF4客车
EQ6390PF5客车
EQ6390PF6客车
EQ6390PF7客车
EQ6390PF8客车
EQ6392PF1客车
EQ6392PF10客车
EQ6392PF2客车
EQ6392PF3客车
EQ6392PF4客车
EQ6392PF5客车
EQ6392PF6客车
EQ6392PF7客车
EQ6392PF8客车
EQ6392PF9客车
EQ6392PFN1客车
EQ6394PF6客车
EQ6394PF7客车
EQ6395PF客车
EQ6395PF1客车
EQ6395PF2客车
EQ6410LF22Q4客车
EQ6410LF23Q4客车
EQ6410LF8客车
EQ6410LF9客车
湖北省十堰市东环路1号 EQ6361PF10客车
EQ6361PF11客车
EQ6361PF23Q4客车
EQ6361PF4客车
EQ6361PF6客车
EQ6361PF8客车
EQ6450PF客车
EQ6450PF1客车
EQ6450PF2客车
EQ6450PF3客车
EQ6450PF4客车
EQ6450PF5客车
EQ6450PF7客车
EQ6450PF8客车
EQ6451PF客车
说明:新车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企业及产品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4年。


第二部分 变更扩展产品
一、参数变更
(一)汽车生产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序号 变更内容(项) 备注
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1 2
2 东风汽车公司 3 75 同意东风汽车公司已列入《公告》的部分产品转入东风裕隆商用汽车有限公司生产。
3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 1
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 1
5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1 1 同意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内生产地址由“北京市首都体育馆南路9号,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栗雨工业园五十七区”变更为“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东盈路19号,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栗雨工业园五十七区”。
6 广汽日野(沈阳)汽车有限公司 35 1
7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42 4
8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6 7
9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61 4
10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64 2
11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71 8
12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91 3
13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108 3
14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112 23
15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23 19
16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25 4
17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129 1 同意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已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法人代表变更为“陈瑞香”,目录序号变更为“129”。
18 秦皇岛金程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三)21 2
19 丹东黄海特种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 (六)60 1
20 上海万象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九)26 1
21 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九)36 8
22 东风裕隆商用汽车有限公司(原东风杭州汽车有限公司客车厂) (十一)01 1 同意东风杭州汽车有限公司客车厂已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企业名称变更为“东风裕隆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第二农垦场”,生产地址变更为“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纬六路299号”,法人代表变更为“陈力”。
23 杭州爱知工程车辆有限公司 (十一)04 2
24 山东岱阳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五)10 1 同意山东岱阳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已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法人代表变更为“于雁军”。
25 山东梁山通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五)14 1
26 山东丛林福禄好富汽车有限公司(原龙口市丛林汽车有限公司) (十五)47 1 同意龙口市丛林汽车有限公司已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企业名称变更为“山东丛林福禄好富汽车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龙口市丛林工业区”,生产地址变更为“龙口市丛林工业区18号”,法人代表变更为“苏振佳”。
27 重汽集团临沂华运军兴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五)68 1 同意重汽集团临沂华运军兴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已列入《公告》的所有产品,注册地址和生产地址变更为“临沂市罗庄区沂河大道北罗八路东侧新北区工业园”,法人代表变更为“谢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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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社会与民法关系论

蔡文瑞


  摘 要: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市民社会的本质在于拥有个人自由,不论是事实上的自由还是文化上的自由;不仅包括财产自由,还包括活动自由,思想自由。关于民法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有着重要的意义,重要的本文拟就此进行浅显的探讨。

  关键词: 民法; 市民社会; 自由

  一、对“民法”概念的思考。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这是《民法通则》中对“民法”所下的定义,从开始学习法律,我们便接受这个概念。但是随着学习的逐渐深入,这个“民法”概念也日益引起笔者的思考。“公民”是一个极具公法色彩的概念,公民是宪法学的一个基本范畴,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公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是和民主政治紧密相连的。从其性质上看,公民具有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公民的自然属性指公民首先是基于自然生理规律出生和存在的生命体。其法律属性是指公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以一个国家成员的身份参与社会活动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可见,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不仅仅限定于本国的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也有可能受民法的调整,而且自然人的范畴也远远大于公民。因此,在民法概念中使用具有公法色彩的“公民”这一概念略有不妥。民法是典型的私法,在其概念中借用公法中的词语也是不恰当的。

  “民法”一词,源于罗马法中的市民法。有学者将“民法”定义为:是以规范自由人之间人身与财产关系而成为使命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在这里,我们对自由人的理解不能单单局限在“人”,这里的自由人有可能是自然人,也有可能是法人,还有可能是其他组织甚至是国家。自由人的重点在于自由,是指具有自由身份之“人”,是着重强调人所具有的自由之身份。在古罗马,能够享有在法定限度内按照意愿处置自己的人身和行动的自由权并不属于所有“人”;拥有这种自由权的人叫做“自由人”,完全丧失者是“奴隶”。在自由人中又包括市民,外国人等。市民是拥有自由身份的罗马人。罗马法中对于市民之定义首先要求拥有自由之身份。

  自由人得名于自由一词。自由是每个人,除了受物质力量或法律阻却外,可以任意作为的自然能力。这是指法律意义上的自由也是指私法意义上的自由,因而那些受到强力阻碍而无法支配自己的人身和行为的人同样被正确的视为自由人。

  二、关于市民社会。

  市民社会的英文是civil society,其产生是欧洲中世纪地中海沿岸的一些商业城市的兴起和发展。随着生产的发展,农产品的剩余,人们相互之间交换,商业逐渐发展,出现了商人。商人在市民社会形成中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商人之间进行商业活动要求一定程度的自由,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中世纪末期,出现了从事商品经济的市民阶层,随之渐渐出现了市民社会。从词源上其最早可上溯至古希腊先哲亚里士多德,西塞罗于公元1世纪将其转译成拉丁文societies civilis,不仅意指国家,而且也指业已发达到出现城市的文明政治共同体的生活状况。早期自由主义思想家所使用的“市民社会” ,其意指与自然状态相对的文明社会或政治社会,而不是指与国家相对的实体社会。只是在后来的发展中,市民社会与国家才逐渐分离。

  在法律上,由事实上拥有个人自由,文化上同样个人自由保障的人基于社会生活的需要而所形成的人的群体称之为市民社会。组成市民社会这一群体的人首先必须拥有事实上的个人自由,即“在法定限度内按照意愿处置自己的人身和行动的自由权的人。”如果一个社会中的成员连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行为的权利都丧失了的话,该社会就不能称之为是市民社会。文化上同样拥有个人自由保障的人,该人其思想上是自由的,并且可以将自己的思想自由的表达于外部而不用顾及他人及社会之威胁。[论文网 LunWenNet.Com]

  市民社会的本质在于拥有个人自由,不论是事实上的自由还是文化上的自由;不仅包括财产自由,还包括活动自由,思想自由。

  民法是市民法,是权利法,是私法。罗马法中“每一民族专为自身治理制定的法律,是这个国家所特有的,叫做市民法”,即调整罗马市民之间的法律,作为罗马市民也必须要求能够按照自己意愿处置自己的人身和行动的自由,所以市民法更是调整拥有自由之人格的罗马人的法律。民法是权利法,体现了其权利本位的思想。民法中有大量关于当事人权利的规定。而整个市民社会的运行,都围绕着如何保护市民的权利和利益展开的。

  三、民法与市民社会的关系。

  通过罗马法的学习,了解到“民法”一词源于罗马法的市民法,单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民法与市民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民法的主体要求是自由人,作为市民社会的市民必须是事实上拥有个人自由文化上同样拥有个人自由保障的人。民法的核心原则是意思自治,要求当事人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签定合同,强调作为民事主体的人对其自我意思的自治和行为支配的自由。民事主体所作的意思表示和行为活动不受非法干涉,不受其他人的支配,同时对自己的意思表示和行为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中的各种规范也是为了维护主体自由人在民事制度中的中心地位。

  作为市民社会的成员的个人对其自己的生活和关系处理施行的是一种自治和自律,做出自己的意思表示和行为活动并排除政治国家的干预。就此一点来看,“自由”将民法于市民社会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在民法中,人享有法律上的行为自由,其核心是合同自由,包括任意取得和出让经济财产的自由;而且,人就其合法取得的权利相对于其他人受到民法的保护。这都体现了自由深入到民法之中。同时,民法是法律,法律属于上层建筑的一部分,而市民社会无疑又是处于基础地位。因此,民法是建立在市民社会的基础之上的,以市民社会为依托。

  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自由不是没有界限的。在市民社会中,一个人的自由受到所有其他人的自由的限制。即依个人意志自由形式权利以不妨害他人为限。完全的自由就是完全的没自由。国家对民事社会关系调整过程,为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整体的民事社会秩序对当事人的意思自由是有所限制的。

  四、小结

  从民法的概念及原则中看到,自由深深的贯穿于民法产生与发展的始终,是民法的核心之所在。市民社会之本质也在于个人自由。市民社会与民法是源与流的关系,民法根源于市民社会,建立在市民社会的基础之上。市民社会为民法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海关对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第174号令(海关对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1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已于2008年3月1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1986年12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的《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报关办法》同时废止。



二○○八年六月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

人员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对外国驻中国使馆(以下简称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公务用品和自用物品(以下简称公用、自用物品)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公用、自用物品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公用、自用物品应当以海关核准的直接需用数量为限。

  第四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因特殊需要携运中国政府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的,应当事先得到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首次进出境公用、自用物品前,应当持下列资料到主管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一)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使馆设立的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用于报关文件的使馆馆印印模、馆长或者馆长授权的外交代表的签字样本一式五份;

  (三)外交邮袋的加封封志实物和外交信使证明书样本一式五份。

  使馆如从主管海关关区以外发送或者接收外交邮袋,还应当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供外交邮袋的加封封志实物和外交信使证明书样本,由主管海关制作关封,交由使馆人员向进出境地海关备案。

  (四)使馆人员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进出境有效证件、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使馆出具的证明上述人员职衔、到任时间、住址等情况的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以上备案内容如有变更,使馆或者使馆人员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第六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公用、自用物品,应当按照海关规定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申报。其中以书面方式申报的,还应当向海关报送电子数据。

  第七条 外交代表携运进出境自用物品,海关予以免验放行。海关有重大理由推定其中装有本办法规定免税范围以外的物品、中国政府禁止进出境或者检疫法规规定管制的物品的,有权查验。海关查验时,外交代表或者其授权人员应当在场。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馆和使馆人员的有关物品不准进出境:

  (一)携运进境的物品超出海关核准的直接需用数量范围的;

  (二)未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向海关办理有关备案、申报手续的;

  (三)未经海关批准,擅自将已免税进境的物品进行转让、出售等处置后,再次申请进境同类物品的;

  (四)携运中国政府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

  (五)违反海关关于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形。

  使馆和使馆人员应当在海关禁止进出境之日起3个月内向海关办理相关物品的退运手续。逾期未退运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第三十条规定处理。

  第九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免税运进的公用、自用物品,未经主管海关批准,不得进行转让、出售等处置。经批准进行转让、出售等处置的物品,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纳税或者免税手续。

  使馆和使馆人员转让、出售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免税进境的机动车辆以及接受转让的机动车辆的,按照本办法第五章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 进境物品监管

  第十条 使馆运进(含在境内外交人员免税店购买以及依法接受转让)烟草制品、酒精饮料和机动车辆等公用物品,海关在规定数量范围内(见附件1)予以免税。

  第十一条 外交代表运进(含在境内外交人员免税店购买以及依法接受转让)烟草制品、酒精饮料和机动车辆等自用物品,海关在规定数量范围内(见附件2)予以免税。

  第十二条 使馆行政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如果不是中国公民并且不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其到任后6个月内运进的安家物品,经主管海关审核在直接需用数量范围内的(其中自用小汽车每户限1辆),海关予以免税验放。超出规定时限运进的物品,经海关核准仍属自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运进公用、自用物品,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外交公/自用物品进出境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见附件3),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附提(运)单、发票、装箱单、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有关单证材料。其中,运进机动车辆的,还应当递交使馆照会。

  使馆运进由使馆主办或者参与的非商业性活动所需物品,应当递交使馆照会,并就物品的所有权、活动地点、日期、活动范围、活动的组织者和参加人、物品的最后处理向海关作出书面说明。活动在使馆以外场所举办的,还应当提供与主办地签订的合同副本。

  海关应当自接受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进境的决定。

  第十四条 经海关批准进境的物品,使馆和使馆人员可以委托报关企业到主管海关办理海关手续。

  进境地不在主管海关关区的,使馆和使馆人员应当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海关手续。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按照海关对转关运输货物的规定,将有关物品转至主管海关办理海关手续。

  第十五条 外交代表随身携带(含附载于同一运输工具上的)自用物品进境时,应当向海关口头申报,但外交代表每次随身携带进境的香烟超过400支、雪茄超过100支、烟丝超过500克、酒精含量12度及以上的酒精饮料超过2瓶(每瓶限750毫升)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有关物品数量计入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限额内。

  第十六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境机动车辆,应当自海关放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海关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以下简称《领/销牌照通知书》,见附件4),办理机动车辆牌照申领手续。



第三章 出境物品监管

  第十七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运出公用、自用物品,应当填写《申报单》,并附提(运)单、发票、装箱单、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有关单证材料,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其中,运出机动车辆的,还应当递交使馆照会。

  主管海关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出境的决定。

  第十八条 经海关批准出境的物品,使馆和使馆人员应当委托报关企业在出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如出境地不在主管海关关区,受委托企业应当按照海关对转关运输货物的规定,将有关物品转至出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

  第十九条 外交代表随身携带(含附载于同一运输工具的)自用物品出境时,应当向海关口头申报。

  第二十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申请将原进境机动车辆复运出境的,应当经主管海关审核批准。使馆和使馆人员凭海关开具的《领/销牌照通知书》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牌照手续。主管海关凭使馆和使馆人员交来的《领/销牌照通知书》回执联,办理结案手续。

  拥有免税进境机动车辆的使馆人员因离任回国办理自用物品出境手续的,应当首先向主管海关办结自用车辆结案手续。



第四章 外交邮袋监管

  第二十一条 使馆发送或者接收的外交邮袋,应当以装载外交文件或者公务用品为限,并符合中国政府关于外交邮袋重量、体积等的相关规定,同时施加使馆已在海关备案的封志。

  第二十二条 外交信使携带(含附载于同一运输工具的)外交邮袋进出境时,必须持有派遣国主管机关出具的载明其身份和所携外交邮袋件数的信使证明书。海关验核信使证明书无误后予以免验放行。

  第二十三条 外交邮袋由商业飞机机长转递时,机长必须持有委托国的官方证明文件,注明所携带的外交邮袋的件数。使馆应当派使馆人员向机长交接外交邮袋。海关验核外交邮袋和使馆人员身份证件无误后予以免验放行。

  第二十四条 使馆以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方式进出境外交邮袋的,应当将外交邮袋存入海关监管仓库,并由使馆人员提取或者发运。海关验核使馆人员身份证件无误后予以免验放行。



第五章 机动车辆后续监管

  第二十五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免税进境的机动车辆以及接受转让的机动车辆属于海关监管车辆,主管海关对其实施后续监管。公用机动车辆的监管年限为自海关放行之日起6年,自用进境机动车辆的监管年限为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年。

  未经海关批准,上述机动车辆在海关监管年限内不得进行转让、出售。

  第二十六条 除使馆人员提前离任外,使馆和使馆人员免税进境的机动车辆,自海关放行之日起2年内不准转让或者出售。

  根据前款规定可以转让或者出售的免税进境机动车辆,在转让或者出售时,应当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以按规定转让给其他国家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或者海关批准的特许经营单位。其中需要征税的,应当由受让方向海关办理补税手续。受让方为其他国家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的,其机动车辆进境指标相应扣减。

  机动车辆受让方同样享有免税运进机动车辆权利的,受让机动车辆予以免税。受让方主管海关在该机动车辆的剩余监管年限内实施后续监管。

  第二十七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免税进境的机动车辆海关监管期限届满后,可以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

  申请解除监管时,应当出具照会,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自用车辆解除监管申请表》(见附件5)、《机动车辆行驶证》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解除监管手续。

  主管海关核准后,使馆和使馆人员凭海关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以下简称《解除监管证明书》,见附件6)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 免税进境的机动车辆在监管期限内因事故、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毁;或者因损耗、超过使用年限等原因丧失使用价值的,使馆和使馆人员可以向主管海关申请报废车辆。海关审核同意后,开具《领/销牌照通知书》和《解除监管证明书》,使馆和使馆人员凭此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辆注销手续,并持《领/销牌照通知书》回执到主管海关办理机动车辆结案手续。

  第二十九条 免税进境的机动车辆有下列情形的,使馆和使馆人员可以按照相同数量重新申请进境机动车辆:

  (一)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依法转让、出售,并且已办理相关手续的;

  (二)因事故、不可抗力原因遭受严重损毁;或者因损耗、超过使用年限等原因丧失使用价值,已办理结案手续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公务用品,是指使馆执行职务直接需用的进出境物品,包括:

  (一)使馆使用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车辆;

  (二)使馆主办或者参与的非商业性活动所需物品;

  (三)使馆使用的维修工具、设备;

  (四)使馆的固定资产,包括建筑装修材料、家具、家用电器、装饰品等;

  (五)使馆用于免费散发的印刷品(广告宣传品除外);

  (六)使馆使用的招待用品、礼品等。

  自用物品,是指使馆人员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中国居留期间生活必需用品,包括自用机动车辆(限摩托车、小轿车、越野车、9座以下的小客车)。

  直接需用数量,是指经海关审核,使馆为执行职务需要使用的数量,以及使馆人员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中国居留期间仅供使馆人员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自身使用的数量。

  主管海关,是指使馆所在地的直属海关。

  第三十一条 外国驻中国领事馆、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及其人员进出境公用、自用物品,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国已加入的国际公约以及中国与有关国家或者国际组织签订的协议办理。有关法规、公约、协议不明确的,海关参照本办法有关条款办理。

  第三十二条 外国政府给予中国驻该国的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的优惠和便利,低于中国政府给予该国驻中国的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的优惠和便利的,中国海关可以根据对等原则,给予该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相应的待遇。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1986年12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的《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报关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使馆公用烟酒及机动车辆限量表

     2.外交代表自用烟酒及机动车辆限量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外交公/自用物品进出境申报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自用车辆解除监管申请表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